㈠ 信访制度的介绍

信访制度,抄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2013年,中国信访制度正在进行重大变革,即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有关部门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12014年2月,中央要求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增强办理透明度。

㈡ 信访制度是法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

问:
信访制度是法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
答:
信访制度既不是法律问题回也答不是政治问题。
信访制度政策问题。
但是,信访制度与法律和政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有些事情不便讲的太透。
信访制度,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2013年,中国信访制度正在进行重大变革,即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有关部门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
2014年2月,中央要求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增强办理透明度。

㈢ 是农妇敲诈政府,还是政府秋后算账

9月25日,安徽徐思兰涉嫌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一案在埇桥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检方指控徐思兰多次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办事处人民币累计9200元。徐思兰依然拒绝认罪,她坚称这些钱是上访期间因生活困难,由其申请或是政府主动给予的救助款,而非敲诈。(2014年10月19日新京报)
政府被敲诈,听起来就吓人,谁有这样的胆子竟然敢敲诈政府?政府为什么要给钱?政府又因何被敲诈?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徐思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在2012年和2014年共三次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人民币累计9200元,于2014年6月11日对其批捕,7月9日提起公诉。
北关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黄焕华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因为最后“忍无可忍”。黄焕华说:“正常救助是通过民政部门,当时为了安抚她不去上访,就特殊照顾,街道直接给钱。”
群众去上级机关上访,大都是为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没有解决才去上访,退一万步讲,就是相关部门回应了,人民群众觉得和自己的看法及认知有落差,他们仍然可以选择上访,向上级反映情况,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换句话说,去上访是访民的权利,谁要去就去好了,关键是政府也好,执法机关也罢,只要你们行得端做得正,你们是拥有强制权的国家机器,因为害怕上访,就要安抚访民?就要特殊照顾?你们是慷的谁的慨?这些救助的款项,如果用在访民身上,是否会导致其他真正贫困户得不到有效救助?
在笔者看来,徐思兰的所谓敲诈勒索案,纯属政府秋后算账。对于上访如何能“要挟”到街道,北关街道一官员称,“信访对街道年度工作考核起到‘一票否决’作用,做不好,街道年终参评的资格都没有。”该官员介绍,徐思兰今年到北京非正常上访两次,直接导致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中杰停职。“很多干部因为信访维稳综治工作不力得不到提拔。”也就怪不得当地政府“忍无可忍”了,因为群众的上访影响了他们的乌纱帽。
当前,很多地方政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对信访人员进行“控访”、“截访”,这是常规的做法,而更有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借助、纵容黑恶势力非法限制信访者的人身自由,相较于上面的做法,北关街道办事处利用的是国家公权力,利用公安办案,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判决。
让笔者担心的是,政府动用了公权力,用敲诈勒索报案来对付访民,以法治的名义来秋后算账,是否会开了恶例而就此漫延开来?
就在7月9日,宿州市埇桥区另一名农妇邵大芬因敲诈勒索罪被宿州市中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邵大芬“敲诈”的对象是村委会,她以上访为由,索要征地补偿款。2010年,河北沧州多起农民被指“敲诈”政府案,至少4名农民因到北京反映诉求被认定敲诈法院或政府而获刑。2009年,河北魏县大北关村农民张建军就曾因坚持上访并最终拿到征地补偿款而被认定为“敲诈政府罪”并被判处了4年徒刑。
其实从去年开始,国家就已取消信访考核与信访排名。但是不管哪级政府都不愿意在自己的任上有很多上访的事情发生,当然这有积极的一面,那就是政府及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下大力气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和矛盾,依法维护群众信访权利,为群众信访提供服务。但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将上访群众带回来,为了达到平息事态的目的,便什么事情都答应,不择手段,欺、骗、哄、瞒,而事情过后却用敲诈勒索来秋后算账,这样的歪风一旦滋长蔓延,政府的诚信和政策权威何在?
在当前中央提出转作风的自我革命中,我们的领导干部应该多听听群众的期盼:“花公家的钱心疼一点,干活儿实在一点,对老百姓好一点”, “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请我们的相关官员,不要将老百姓置于对立面,更不要想着法子来整治老百姓,对于那些喜欢变通、喜欢“另搞一套”的干部,正是需要狠刹的歪风。对这样的人和事,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绝不姑息、以儆效尤。

㈣ 群众来访反馈的形式有哪些

信访制度,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2013年,中国信访制度正在进行重大变革,即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有关部门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
2014年2月,中央要求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增强办理透明度。
信访制度在运行中有着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①主体的多方性,相关部门规范包括:被信访人、信访受理人、信访人。
②内容的复杂性,信访内容涉及面宽,除信访人反映的土地、腐败、城建、劳动人事、民政、政法等问题外,凡是生活中发生的涉及政治权力运行和政府职能行使的问题都可以信访。由于信访内容涉及多方利益和广泛的社会关系,从而形成了信访制度内容的复杂性。
③形式的灵活性,除了传统的书信和走访形式以外,信访的基本形式也在不断增多,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都可以作为信访的形式。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政府办公网信息化建设,信访的渠道在不断增多,通过部门领导公布的微博、QQ等信息化手段来反映问题,可以做到信访足不出户。
④运行的程序性,信访制度运行的程序是指信访的方式、步骤、路径。程序性是指这些方式、步骤、路径由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具有相对确定性,而不能是一种无序的状态。目前,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审批、回复期限、督办审查、答复上访人的方式方法等均有相应的规定,各信访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案件的终结也有相应的规定。信访讲求程序性就是要以最小的运行成本换取最大的成效。

㈤ 在县信访局工作好吗难不难工作性质都有哪些应注意什么

一楼的老师说的很精彩,是从宏观和政策方面给你解答的。我从人情世故角度给你说说:
1、在县信访局工作,算不上好。信访局不是职能局,没多大权力,外边的人不怕咱,在人们心目的地位不高。但照样是政府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保障。
2、在县信访局工作,不算难。只要不是局长副局长,工作压力就不是很大。
3、工作主要分三方面:一是接待来访,二是办理来信,三是办公室运转工作。相对来说,接待群众来访的工种比其他两个要累一些,但不会很累,顶多觉得有点烦,因为信访局的职能主要是接待——转交——督办——材料结案。也就是说,即使让你负责接访,你也不用给他直接解决问题,而是转交给主管他这个纠纷的部门,督促这个部门来解决,如果这个部门不想解决,你就得多费嘴皮子跟上访人唠叨唠叨,拖拉拖拉,也就算了。
4、最应该注意的,就是对上访人的态度问题,一定要真诚、真心、耐心、和蔼(哪怕是装的)。上访人本来就一肚子憋屈,想找个说理的地方,即使你给不了他理,也要和和气气的对待他,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起码表面上要这样。而且,很多“职业”上访人脾气很古怪,一秒钟前可能唯唯诺诺,一秒钟后就可能抓住你一句太随意的话大发雷霆,指鼻子骂人。所以坚持一点:真诚、真心、耐心、和蔼对待每一个来访者,认真记录他的上访事由,然后转交,如果职能部门的回复肯定让信访人不满意,那提前想好措辞,不要过于站在职能部门的立场上声色俱厉的答复上访人,而要婉转的表达自己实在无能为力了,因为信访局的权利有限,请他理解。然后上访人就应该会转移到别的渠道去寻求解决,你的工作就结束了,呵呵。

㈥ 信访制度的制度改革

始于2005年的信访排名制度,因为与地方党政领导升迁直接挂钩,造成地方信访版压力很大,被指导致各权地信访部门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截访”,甚至雇佣“黑保安”,设置“黑监狱”,发生恶性事件。取而代之的是,中央与地方之间建立点对点的通报机制,完善信访约谈制度,帮助地方反省问题,研究对策,督促落实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确保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一位西部省份信访局副局长证实,国家取消信访排名通报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取消排名确实减轻了工作压力。”该副局长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该省已经取消省级对地市级的“信访排名”,“让各个地方有更多的精力去处理发生在当地的信访案件,而不是把精力用在去搞公关、抹数字上”。
(注:具体详细内容请翻阅参考资料: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